資遣聯合新聞網.jpg

台灣勞工對於自身的勞動意識普遍薄弱,再加上勞資雙方權力的不對等,使得勞工不太敢主張自己的權益。在我工作的內容中,偶爾也會遇到勞工被公司無預警的解僱,拿不到薪資,也不懂得爭取資遣費,更別說是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常常求助無門,損失了自身的勞動權益

事實上一旦勞資雙方簽訂勞動契約,若雇主要與勞工間結束勞雇關係(終止勞動契約),除了依據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分別規定雇主之法定解僱事由外,基於誠信原則,雇主是不得隨意解僱勞工的

至於資遣是依據勞基法第11條規定,公司合乎下列情形之一,得以資遣員工:

  1. 歇業或轉讓時。
  2.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5.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前四項是公司的問題,第五項則是個人的問題,又依據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1. 適用勞基法之工作年資:勞基法第17條規定,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
  2.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工作年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勞工依上述的情形被公司資遣時,可以向公司爭取上列一定金額的資遣費,及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可前往各縣市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當自己被公司資遣了,雖然法規規定可以領取一定金額的資遣費,但有時候公司體質太差,虧損、業務緊縮嚴重,導致關廠歇業,或者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紛紛走上破產、倒閉的情形,造成員工無法領到資遣費或其他費用事實上在紫微斗數中也是可以透過命盤看出自己被公司資遣後是否拿得到資遣費的跡象

資遣費是因為不可歸責雇主或勞工雙方,導致無法再繼續勞動契約,因為不是勞方的因素所造成的,此時雇主依此終止勞動契約,並給付資遣費。所發生時機在於工作被解聘,但又非出於自己意願,屬於非自願離職。

在真實影響力中,首先要思考的是被公司資遣而拿到資遣費,一定是發生在運線盤,然後工作會有異動,而且係屬非自願離職,最後還會拿一筆錢,所以在命盤會出現的跡象為運線夫官線(夫妻宮、官祿宮)有異動或者被破壞,例如夫官線坐落在四馬地、太陽太陰對拱、天機天梁坐或者夫官線坐落太多的煞星或化忌等;再來是因為屬於非自願離職,所以會有官非跡象,例如有天相、文昌等星曜坐落在的宮位,逢煞忌;或者父疾線坐落太陽、天府、廉貞、巨門或破軍等其中一顆星曜,逢煞星或化忌。最後是子田線(子女宮、田宅宮)會出現化祿或祿存,而這邊的祿要與官祿官有相關,有可能是官祿宮暗合,也有可能是疊到官祿宮,因此,解釋為因為工作而產生的錢。

身為上班族的朋友們來說,隨時都會擔憂被公司資遣、收入斷炊,而影響到平常的生活品質,因此平常就應該做好防患未然未雨綢繆的工作以下也提供下列三點職場建議事項幫助大家做好萬全的準備以預防落入被公司資遣的困擾中

  1. 要有憂患意識即使是前途似錦體質穩健的公司都要思慮急難處境的危機感。任何部門單位都有可能消失或被合併即便是公家機關都有可能縮減人力如果能力沒有與時俱進都有可能被列入被解僱裁員的名單中
  2. 平常應該要建立良好的人脈關係,對於曾經共同工作的主管、同事,或者合作過的客戶都要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即使目前沒有轉職的打算,平時都必須要有好的互動,這些人脈有可能成為你我職涯中的轉職貴人。
  3. 持續學習,提升自我的競爭力及價值。在現今講求創新、創意的時代下,不斷創造屬於自我的價值,對於自己與公司都非常重要平時也要觀察市場上的機會及目前求職趨勢,即使被資遣,也具備求職即戰力。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arrow
arrow

    吳小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